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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主人公是沈延知秦子卿的書名叫《沈延知秦子卿小說》,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我和當初校園霸淩我的人在一起了。晨曦落入房間時,我隻是動了動胳膊。腰上箍着的手臂就會将我摟得更緊。沈延知低頭吻我的脖頸,低沉的嗓音裏混了些剛醒時的啞。「昨晚睡着了嗎?」...

我和當初校園霸淩我的人在一起了。

晨曦落入房間時,我隻是動了動胳膊。

腰上箍着的手臂就會将我摟得更緊。

沈延知低頭吻我的脖頸,低沉的嗓音裏混了些剛醒時的啞。

「昨晚睡着了嗎?」

我僵了一瞬,而後乖乖地點點頭。

換作從前,也許我還會稍作反抗,可他花了三個星期教會了我一個道理。

順從就好。

放在身側的手被他牽起,他饒有興緻地穿過我的指縫,跟我十指相扣。

伏在我發間興味盎然地低笑。

「這次沒把給你的戒指丢掉了?」

……

他指的,是我無名指上的鑽戒。

之前還有兩枚,一枚被我藏進了冰箱,一枚被我丢進了樓下花園的水景裏。

兩枚戒指帶來的後果我暫時不想回憶,而第三枚戒指帶來的結果大概是:

我要和他,這個我曾經最最害怕的人。

結婚了。

我喜歡在浴室裏洗澡的時間。

因爲不用面對他,也不會想起某些可怕的回憶。

可我盯着浴室裏盥洗台的半身鏡發呆時,朦胧的霧氣也掩蓋不了我身上某些紮眼的痕迹。

我雙眸赤紅,盯着鏡子裏的自己看。

直到門口響起沈延知慢條斯理的敲門聲。

「洗這麽久?」

「再不出來,我就進去了。」

「……」

他不是沒幹過招呼也不打就進浴室的事,我立馬關掉花灑,圍上了浴巾。

……

早飯依舊整齊地在桌子上被擺好,不過沈延知大概沒時間享用了。

電視裏播放着早間新聞,他指骨修長,幹淨利落地打了個領帶。

見我一直在盯着他看,他俯身刮了刮我的鼻子。

「喜歡看?下次你給我系?」

我别過臉去。

而他隻是毫不在意地低笑了一聲。

還偏偏要撿起我喝過的牛奶,挨着我的唇印再喝一口。

……

「乖,等我回來。」

「今晚帶你看婚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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