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主人公是沈延知秦子卿的書名叫《沈延知秦子卿小說》,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我和當初校園霸淩我的人在一起了。晨曦落入房間時,我隻是動了動胳膊。腰上箍着的手臂就會将我摟得更緊。沈延知低頭吻我的脖頸,低沉的嗓音裏混了些剛醒時的啞。「昨晚睡着了嗎?」...
我和當初校園霸淩我的人在一起了。
晨曦落入房間時,我隻是動了動胳膊。
腰上箍着的手臂就會将我摟得更緊。
沈延知低頭吻我的脖頸,低沉的嗓音裏混了些剛醒時的啞。
「昨晚睡着了嗎?」
我僵了一瞬,而後乖乖地點點頭。
換作從前,也許我還會稍作反抗,可他花了三個星期教會了我一個道理。
順從就好。
放在身側的手被他牽起,他饒有興緻地穿過我的指縫,跟我十指相扣。
伏在我發間興味盎然地低笑。
「這次沒把給你的戒指丢掉了?」
……
他指的,是我無名指上的鑽戒。
之前還有兩枚,一枚被我藏進了冰箱,一枚被我丢進了樓下花園的水景裏。
兩枚戒指帶來的後果我暫時不想回憶,而第三枚戒指帶來的結果大概是:
我要和他,這個我曾經最最害怕的人。
結婚了。
我喜歡在浴室裏洗澡的時間。
因爲不用面對他,也不會想起某些可怕的回憶。
可我盯着浴室裏盥洗台的半身鏡發呆時,朦胧的霧氣也掩蓋不了我身上某些紮眼的痕迹。
我雙眸赤紅,盯着鏡子裏的自己看。
直到門口響起沈延知慢條斯理的敲門聲。
「洗這麽久?」
「再不出來,我就進去了。」
「……」
他不是沒幹過招呼也不打就進浴室的事,我立馬關掉花灑,圍上了浴巾。
……
早飯依舊整齊地在桌子上被擺好,不過沈延知大概沒時間享用了。
電視裏播放着早間新聞,他指骨修長,幹淨利落地打了個領帶。
見我一直在盯着他看,他俯身刮了刮我的鼻子。
「喜歡看?下次你給我系?」
我别過臉去。
而他隻是毫不在意地低笑了一聲。
還偏偏要撿起我喝過的牛奶,挨着我的唇印再喝一口。
……
「乖,等我回來。」
「今晚帶你看婚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