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嬌嬌寫的《粉色日記的秘密》,主角爲盛嬌嬌蔣諾蔣奕南,小說劇情精彩豐富。本書精彩章節片段:盛嬌嬌在一家設計公司當設計師助理,周三周四晚上總會加班到很晚。我就主動肩負起接蔣諾放學和去菜市場買菜的任務。吃完飯搶着洗碗收拾家務,帶蔣諾寫作業和幫她洗澡。蔣叔叔工作勞累,我就趁着學校組織郊遊時偷偷離隊,去山裏摘野枸杞給他泡水喝。...
盛嬌嬌在一家設計公司當設計師助理,周三周四晚上總會加班到很晚。我就主動肩負起接蔣諾放學和去菜市場買菜的任務。吃完飯搶着洗碗收拾家務,帶蔣諾寫作業和幫她洗澡。
蔣叔叔工作勞累,我就趁着學校組織郊遊時偷偷離隊,去山裏摘野枸杞給他泡水喝。
至于蔣奕南,我對他的要求幾乎言聽計從。
小到幫他寫作業,值日,中午排長隊給他打飯。大到幫他考試作弊,僞造請假條。
他雖然學習不好,但長得帥,講義氣。那時候長得好看又會打架的小混混要比學霸受女孩子歡迎。
蔣奕南有很多暗戀對象。青春懵懂的小姑娘們臉皮薄。最多也隻是送送禮物,躲在角落裏偷看他,或者去籃球場上爲他加油。還沒人能做到像我這樣的唯命是從。
很快我喜歡蔣奕南的消息傳遍了整個校園。還有同學嘲笑我是他身邊最大的舔狗。
對于這一蜚語,我本人并不在意。
我做這麽多隻有一個目的,就是爲了讓蔣家人能夠容納接受我。
「喂,晚上我有事兒。回去記得幫我打掩護。」放學後蔣奕南随手把書包丢給我,翻牆走了。
我認命的拎着他的書包去菜市場買菜,盛嬌嬌今天要參加蔣諾小學組織的親子活動,不用我去接她。買了菜後我背着兩個書包又提着一大兜菜氣喘籲籲的往公交車站牌走。路過狹窄的街道,瞧見十來個穿着我們學校校服的學生在群毆打架。
我累的要死,可沒心情多管閑事。正打算掉頭換條路走。隻聽有人喊道:「蔣奕南你最近嚣張的很啊,媽的都動到老子頭上來了。兄弟們上,弄死這小子!」
蔣奕南?
我急忙回頭,仔細看被人群圍堵在角落裏挨揍的人不正是蔣奕南嘛。他平常臉上身上小傷不斷,但大多都是以勝利的姿态向我炫耀他的傷口勳章。這次應該是栽了,他頭上臉上被打的全是血,看的人觸目驚心。
我沖進人群,将手中的菜和書包全砸了出去。像護犢子般擋在蔣奕南面前,瞪着眼睛拿出剛撥通的報警電話威脅道:「我已經報警了,不想進少管所的都趕緊滾!」
「喂,誰讓你多管閑事的。滾到後面去。」蔣奕南扳着我的肩膀,想把我扯到身後。
有一刻我還挺後悔舍命來救他,他連我的名字都沒喊過,整天就是喂喂。跟我說話不是命令我去做什麽,就是問我什麽時候走。煩得要死。
可當那群人奪走我的手機,掄起棍子時,我還是下意識的幫他擋了。
等我在醒來人已經躺在了醫院,蔣叔叔、盛嬌嬌和警察都在。蔣奕南就躺在旁邊的病床上做筆錄,還時不時的用餘光往我的方向瞟。見我醒了,他掙紮着從床上下來,緊張的上下看我:「你沒事兒吧。」
所有人也都關切的圍上來。我特意觀察了下蔣叔叔的表情,不鹹不淡但最起碼對我沒有抵觸厭惡了。我知道我赢了,經過此事我赢得了所有人的信任,可以安心留下了。
我放下一身戒備,再次閉上眼睛沉沉的昏睡過去。
我後腦勺的傷養了一個月才好的差不多。
這段時間家裏的氣氛沒有那麽劍拔弩張了,雖然蔣叔叔還是不待見我,盛嬌嬌也不愛跟我親近。好在不吵架了。
我松口氣的同時,學校裏開始瘋傳我爲了愛情舍身相救蔣奕南的消息。走在校園裏都會投來異樣的目光。蔣叔叔還讓我時刻盯着蔣奕南不讓他出去惹事兒。沒辦法,爲了趨附蔣叔叔我隻能像帶蔣諾一樣把蔣奕南拴在褲腰帶上,走哪兒帶哪兒。
每天放學拉他一起去菜市場買菜是我目前最頭疼的事兒了。我買菜,他就在後面指手畫腳。不是說這個攤賣的菜不新鮮,就是說那個菜攤老闆娘缺斤少兩不厚道。像隻聒噪的蟬二十四小時連軸轉的在我耳邊絮叨。煩的要死。
也正是我倆整天形影不離,一起上學放學被同學們曲解妖魔化成同居、懷孕?眼見謠言越傳越離譜,最終還是班主任出面澄清我是他小姨才終止。
「喂,你沒看見這些?」籃球場訓練回來的蔣奕南見到桌兜裏塞滿了女孩兒精心準備的禮物,他将籃球精準扣在了我正做的數學模拟試卷上。
我擡頭,換上運動服的蔣奕南發尾還滴着汗水,陽光帥氣。隻是那雙眸夾雜着隐隐怒火。
我嫌棄的把籃球扒拉開,用橡皮将卷子上的黑印兒擦了擦:「看見了,怎麽了?」我倆關系澄清後,那些心碎的小姑娘們重整旗鼓繼續暗戀追求他跟我有什麽關系?蔣叔叔隻拜托我看着他不惹事,可沒讓我看着他不能早戀。不是我管轄的範圍我才懶得管。
蔣奕南沉着臉不說話,悶聲不吭的擡起整張桌子來到垃圾桶旁,嘩啦啦的全給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