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之佳身世凄慘,在他十七歲那年,父母雙雙煤氣中毒搶救無效死亡了,親戚們沒有一個願意撫養他,所以陸之佳勉強讀完高中後跟着朋友到南方找工作了。 我好歹也是大學本科畢業,收入上也高出陸之佳一截,在這些看得到的差距面前,旁人不免對我和陸之佳會有些質疑,所以陸之佳每次都要将我們之前的那些事拿出來說一次,去頭掐尾地讓人覺得我是靠着他才念完大學的。 一件事說了一百次,他自己也把這段經過剪輯和粉飾的往事當成是真的了。 我靠在沙發上,困意漸漸襲來,我睡醒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五點多了。張文強踩着飯點上門,一進門就「咦」了一聲,問我怎麽沒有做晚飯。 「不想做,你們出去吃吧。」我眼皮子都沒擡一下,我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出我不待見他。 「我對象才睡醒,晚上我們下館子,我請客。」陸之佳臉上堆着笑,把我從沙發上拉起來,我是真的不想去,陸之佳在我耳邊輕聲說讓我在人前給他一點面子。 「我沒什麽胃口,你們自己出去吃點吧,我還想睡會兒。」我沉着臉走回房間,聽着陸之佳和張文強兩人邊聊天邊出門,心裏說不出的疲憊。 6 自從張文強搬到我們隔壁後,陸之佳活躍了很多。平時他半夜一點多下了班就回家,唯一的消遣就是打打遊戲。 張文強時不時地就拉着陸之佳出去撸串喝酒,原本陸之佳每到發薪日就會将4400交給我,留下六百塊的煙錢。每個月他的話費、油卡,還有家裏所有的開銷都是我在支付。可現在陸之佳每個月除了六百塊煙錢,還要留一千塊錢,用來幹什麽呢?用來跟張文強還有其他同事出去吃宵夜。大家輪流請客。 「咱們什麽條件啊?天天在外面吃喝。他年紀小,不着急存錢結婚,你呢?」 「不是還有3400嗎?我沒給你錢啊?」陸之佳語氣裏有些不耐煩。 我忍不住要給他算算賬:「咱們每個月車貸2500,油費700,夥食費1500,房租1200,給你買保險1300,三隻貓每個月也要400,這些都是固定開銷,已經去了7600了,還有水電費,網費,車位費……時不時地還添置幾件衣服,我們一個月最多也就能存下五千塊錢。這還得是我有加班補貼的時候。」 「好了好了,你嫌我賺得少就直說,不要在這裏拐着彎地嘲諷我,唉,我說池清,我發現你現在怎麽跟你家那些親戚一樣一樣的呢?」 我一時無言,覺得自己枉費心血,好像存錢結婚這件事,隻有我一個人當真了。 我省吃儉用,換季的時候連買套好點的護膚品都要反複斟酌,别的女孩子一個月賺着三千的工資還在到處打卡網紅美食的時候,我爲了省錢,一日三餐都是自己做的。我從來沒有當着他的面抱怨過生活的艱辛,他交給我的每一分血汗錢我更是不敢随意揮霍,怎麽在他眼裏我和那些說話刻薄的三姑六婆無二差了呢? 我曾經在網上看過這樣一段話,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很久,還沒有結婚的話,多半也是結不上了。并不是所有愛情長跑都能成功到達終點,往往是跑着跑着在半路就散了。還有兩年我就三十了,我多希望自己能抓住青春的尾巴,嫁給愛情。可是我希望的,真的能夠實現嗎? 「行,你賺的錢你願意怎麽花是你自己的事,以後你的工資也不要交給我了,你自己存着,房租水電,每個月的生活開銷我都跟你AA。」 說來可笑,我和陸之佳還沒結婚,我就已經活得像個憂柴憂米的主婦,我突然覺得如果我不和他在一起,我一個月賺八千可以活得很滋潤。 「你有必要那麽計較嗎?」陸之佳的話徹底點燃了我心頭的怒火。 「是,我計較,我省吃儉用都是爲我自己了。要不然你和張文強過去吧,我回家住。」我不想和他再争執下去,從床底拉出行李箱準備收拾東西回家。 陸之佳奪過我手中的行李箱,把我從衣櫥裏翻出來的衣服又重新塞回衣櫥裏,然後對我說:「别鬧了,我錯了好吧?」 他嘴裏說着他錯了,可我看不出他臉上有半分歉意,他道歉隻是爲了讓我妥協,最後這件事以我答應每個月給他五百塊「聚餐費」告終,我從來不反對他社交,但我認爲所有的事都要量力而行。他已經到了而立之年,與其費盡心思找「圈子」,還不如多花點時間和精力提升自己,讓自己「出圈」。

我在二十四歲那一年規劃好了自己的職業方向,并且朝着這個方向穩步前進。對于工作我從來不敢懈怠,我清楚地記得,那一年我媽腦梗需要做手術,手術費還差六萬塊錢,我流着眼淚把家裏的親戚借了個遍,那些平日裏愛炫富的親戚,到了節骨眼上都跟我哭窮,要麽說是外面有很多筆爛賬沒收回來,要麽就說剛置辦了不動産,手頭不寬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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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顧不得自己的自尊心,我隻知道,我媽躺在病床上急需手術,隻有湊夠了錢,才能救我媽的命。我跪在我姨媽面前,幾乎把頭磕破,我姨媽才極不情願地把我拉起來,沉着臉讓我坐上她的寶馬車帶我去銀行取錢,一路上不忘叮囑我,每個月都得還一部分錢給她,她剛給我表姐買了店鋪,每個月要還不少貸款。我點頭連連稱是,風透過車窗,将我的眼睛吹得又澀又幹。 我媽一病倒,我的象牙塔就徹底粉碎了,所有的風雨都朝着我撲面而來。我那個生物學上的父親,甚至連臉都沒有露,隻是往我的銀行卡裏轉過兩個一千塊。我将我媽帶到我讀大學的城市,在郊區租了個房子,上完課我就趕回家給我媽做飯,然後送她去做康複治療,然後自己再去打零工,刷盤子洗碗、發傳單、服務員、家教,甚至于捐卵我都做過,生活一度絕望到令人窒息。 我深谙「錢到用時方恨少」這個道理,在還清了姨媽借給我的六萬塊錢之後,我就開始存錢,每個月收入的百分之六十,我都會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從前陸之佳是沒有存錢這個習慣的,抱着今宵有酒今宵醉的心态,通常都是月初松散月末吃土。我們在一起以後,他爲了表明自己是真的想跟我可持續發展,将經濟大權交給了我,自己做起了甩手掌櫃,生活上所有的開銷都是我在勞心勞力。 一開始我以爲陸之佳隻是礙于情面,有些事情不好推脫,直到半個月後,張文強向陸之佳借錢,我才發現并非如此。 張文強向陸之佳借八千塊錢,陸之佳開口跟我拿。我就問他,張文強遇上什麽事了,誰知陸之佳說:「沒什麽事,他想買套衣服。」 這個回答完全不在我的預料之中,八千塊錢不是一個小數目,我和陸之佳要兩個月才能存到八千塊錢,而張文強隻是一個服務員,他月薪四千,每個月都是月光,到了月底那幾天還要上我們家來蹭飯,他憑什麽買八千塊錢一套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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