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才气居可易,白衣鸠杖为乐天

  文\须河三千里

  我对白乐天之诗的爱,始于那“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七岁稚子懵懵懂懂地品味这人生第一首诗,一句一晃脑,将青葱草色碾磨在唇齿之间,其生命力化为汁水滋润心灵。而后人年纪长了些,就瞧不上简单的心灵启蒙,却又敬于那“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身上衣正单”的卖炭老人仿佛借着文字,携着如他一般的人们出现在今人面前,让今人也为之心伤。最后的最后,终于醉于那“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我对白乐天之人的爱,从那个闻名乡里的锦衣少年,延至那个名动长安的风流才子,深至那位一心为民的大唐贤刺史,终至那柱杖归香山的白衣佛子,愈了解便愈热烈。

  元和尚怪,白居易亦为元和诸怪中的一怪。元轻白俗,白居易之怪,怪就怪在俗,将诗俗化。白居易写诗力求白与俗,为此他不停的诵诗与写诗,以致口齿生疮,手指成胝。其诗俗到了“老妪能解”的地步,语言直白,感情浓烈且不说,还喜在诗下加注,在行文中夹注,而其诗的题目,也常把某年某月遇某人游某地等信息写得明明白白,唯恐别人有丝毫不理解。在大众对诗人的印象仍停留在飘逸风雅,文辞华美时,白乐天和他的诗已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

  白居易在他的《寄唐生》中写到“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未得天子知,甘受时人嗤”。这位“大唐贤刺史”手中的笔好似生民的利器,创造的皆是人民的文字。其诗所写的对象不知有多少俗人。见一妇人被身为将军的丈夫抛弃夺子,赋诗一首;见农人为课税所迫,又赋诗一首。如他的《观刈麦》。此诗的语言极其浅近,叙事晓畅明白,以平实的文字描绘出农人在炎炎夏日里,头顶烈日,脚踏焦土,为一份口粮辛勤劳动的画面。而在这一画面之中,又有一妇人抱子在其旁,拾的田里遗落的麦子,开篇的丰收之“喜”顿时凸显出后文言衣食无着之悲,评判这“苛政猛于虎”的现象。在我看来,此文中,颇为可贵也最显其“俗”的是那一句“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诗人将自己的俸禄与农民的收成相对比,以自己的“无功而高禄”为愧,把自己划分为人民的一部分。他的文字好似就是人民的口舌,沾着农民的土气。人民没有识字的机会,难以表达自己的痛苦,他就作了那个媒介,将这种痛苦上达天子。

  当然,白诗俗则必有缺憾。它俗则诗意略减,余味不足;俗则少壮逸激荡之气,不如李杜般震撼人心。但它俗得高雅,俗得高明。

  白诗的俗,不是乾隆那“一片一片又一片”的“俗而烂”,而是“俗而雅”。

  乐天的诗,格律有《钱塘湖春行》七律之绝,用典有“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之巧,意境有“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之美。白居易的“俗”,非水平不足,被迫俚语化,而是一种艺术追求,一种刻意为之的艺术表达。我个人认为《长恨歌》是白居易的最杰出之作,也是“俗而雅”的最好代表。全文无一难解处,又采用想象和虚构手法,以及戏剧化和神话化的描写,浓墨重彩,极具浪漫色彩,全诗风情摇曳,诉说着唐皇与杨妃恋于繁华,绝于战乱的凄美爱情。文中有一突转——“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极具表现力,唐皇与杨妃片刻间既由缠绵悱恻转为阴阳两隔,彻底揭开了悲剧的面纱,讽喻感也随之达到顶端。全诗篇幅宏大,文辞奢辞侈丽,情深肺腑,讽喻有力。人物姿容、环境渲染、细节描写上无一不巧,令人称奇。

  而俗得高明则正是因为白诗顺应了当时社会俗化的趋势,扩大了白诗的普及范围,使诗成为白居易的开拓人生的“金手指”。白居易一首《赋得古原草送别》便换得“长安白居也易”,诗名动天下;《百道判》又令他公中,得入宦海;《上阳白发人》、《八骏图》、《海漫漫》成为乐天革除时弊,劝诫君王的武器;《八渐偈》又领他晚年脱儒入佛,领略佛理。白居易真正使诗歌融入政治,融入生活。

  在白居易的身上,我窥见了文人风骨。文人的价值绝不是低吟浅唱的风华雪月,应是乱世中想以一己之力扭转乾坤的豪气,是常念百姓苦的赤心,是不被浮名虚利迷眼的清正,是过尽千帆难济天下,也能急流勇退善其身的遗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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